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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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個涉及拆除323戶,影響近半千餘人口(近半是高齡老人)的建設計畫,任何有民主素養、人權法治觀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會謹慎再謹慎、傾聽再傾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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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8年11月5日 星期一
2018年11月4日 星期日
2018年10項公投內涵解析(4)~第16案
第16案的主文是『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即廢除「核能發電設備應於中華民國114年以前,全部停止運轉」之條文』,提案人核能流言終結者創辦人黃士修先生,訴求《以核養綠》。
1、 此一公投案,主文雖然寫成『您是否同意:廢除電業法第95條第1項』,語意上容易讓人理解或誤解為公投通過後,仍須再透過修法予以刪除。但因為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是2017年1月26日所增訂,屬現在有效的法律,提案目的則是要透過公投讓電業法第95條第1項(法律)失效,所以,雖然主文用語有可以再修改得更精準些的空間,仍無妨可以直接定性為法律之複決案。這是此次10件公投案中,唯一僅見具有複決法律性質的公投案。
2018年10項公投內涵解析(3)~第8案
第8案的主文是『你是否同意確立「停止新建、擴建任何燃煤電廠或發電機組(包括深澳電廠擴建)」之能源政策?』提案人也是國民黨,由其政策會執行長林德福立委領銜。
1、 此一公投案,從其提案理由看,完全是因深澳電廠而起,而且也是衝著深澳電廠而來,但主文是以停止新建或擴建任何燃煤電廠、發電機組為規範對象,所以,表面上看不會因為深澳電廠已經宣布停建並廢止環評結論而失去意義。然依反面解釋,老舊電廠的延役則不受約束。其性質也屬重大政策的創制,純就內容而言,與前案相比,遠較為具體可行。
2018年11月3日 星期六
2018年10項公投內涵解析(2)~第7案
第7案主文是『你是否同意以「平均每年至少降低1%」之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發電量?』提案人是國民黨,由該黨立委同時也是台中市長候選人的盧秀燕領銜,對外宣稱的訴求目的是「反空污」。
1、 從主文內容看,此提案重點是以平均每年至少1%的方式逐年降低火力發電廠的發電量。雖然蔡政府有能源轉型政策與明確的2025年能源配比,但與此公投案仍有所不同,因此,此公投案確實是『重大政策的創制』。如果通過,權責機關經濟部依主文內容的必要處置,即是督導台電公司遵循執行。
2018年11月2日 星期五
2018年10項公投內涵解析(1)總論
中央選舉委員會已經公告10件公投案,綁今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但這10件公投提案的實質內涵為何?其提案人訴求的目的是什麼?提案內容能否達成其訴求目的?公投案通過或不通過會產生什麼法律效果?實質影響是什麼?恐怕大部分有公民投票權的朋友們都還沒有完整清楚掌握。 以下阿貴嚐試先簡單介紹公投法公民投票權相關規範及其限制、公投案通過或不通過的法律效果,之後,再就此10件公投案:分第7、8、16案(與能源議題相關),第10、11、12、14、15案(與性別平等、同志議題相關)以及第9、13案三組逐案解析其內涵,純屬提供個人意見,給有興趣的朋友們參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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