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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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5日 星期二

政府只會將農地上違章工廠就地合法?

本文亦刊載於2015.09.14《民報》專欄


日前,趁媒體將關注焦點,放在連戰中國閱兵與行政院決定修法加嚴認定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之際,經濟部偷偷地決定將大量、長期存在於農地的違章工廠就地合法。農地上的違章工廠,不僅僅是大面積違規使用農地,更有著比假農舍倍加嚴重的污染農作物問題,而與假農舍氾濫相同成因的是,過去數十年來中央與地方政府長期縱容。


遠自是台灣經濟起飛與奇蹟階段,因為代工接單暢旺,許多人便直接在農地搭蓋鐵皮違章工廠,即快速又可節省購買工業用地與設置水、空氣污染防治設施等成本,以鄰為壑。做為工廠主管機關的經濟部與地方政府只會喊經濟發展口號,卻違法放縱不管;農地管理機關又迫於民意代表關說壓力與首長選舉人情考量,難以執法處理,只好視而不見。最嚴重地區包括台中、彰化、南投與新北,造成對於農業生產環境與農作物安全的嚴重破壞,其影響範圍、程度,遠遠超過非農民的假農舍。

由於經濟部的無能,立法院於20106月透過修訂《工廠管理輔導法》容許給予經濟部7年輔導違章工廠合法期限。此期間內,違章工廠免罰免停工免拆,卻可以繼續排放污水、廢氣污染周邊與下游農田。轉眼5年過去,毫無成效,於是遊說立法委員再度於去(2014)年1月修法放寬輔導期限至10年。

原本內政部與農委會盤查出違章工廠較密集的186區,希望經濟部工業局能藉由此次修法,積極輔導區內約700多家廠商,循序使其合乎各項污染防治、消防、水利、水土保持等法令,再辦理用地變更與建物執照,最後補辦工廠登記。因為法案已經通過,於部會研商過程,據筆者瞭解,農委會與內政部至少非常務實地想依法徹底解決歷史沉疴,並希望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醜劇不會再重演。

但由於合法化過程中,為符合上述法令規定,違章工廠勢必增加許多成本支出,讓這些違章工廠中,原本即頗多屬毫無市場競爭力的產業或經營者,又或者欠缺社會責任觀念,消極抵制輔導並遊說延展期限。而不長進的經濟部,也未曾積極研議提供誘因,並宣示寬限期落日後,將配合農地管理單位嚴格執法的態度,雙管齊下軟硬兼施。

日前經濟部公告輔導合法方案,竟是便宜行事地直接在農業區內劃出一塊可做工廠使用的丁種建築用地。如此一來,除上述186區外,其他位於大面積完整農地中央的零星違章工廠,也都可以完全就地合法。至於工廠所排放污水、廢氣對周邊與下游農地的影響?如何輔導增設污染防治設施、隔離綠帶?工廠貨車進出農路對農路結構、農戶安全影響?個案違章工廠是否有競爭力?其與周邊農地生產安全所涉農民利益與公共利益,孰重孰輕的具體評估完全付之闕如。

從經濟部如此草率行事,即知此次迫於歷史現實,就地合法後,非但無法發揮警惕效果,反而會變相鼓勵更多心存僥倖之人,積極另外覓買農地違規使用,等待下一次的「就地合法」。

經濟部之不負責任與無恥,莫此為甚。呼籲全民齊聲怒吼,將抗議聲浪灌爆經濟部工業局電話、信箱與網路系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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