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 對於一個涉及拆除323戶,影響近半千餘人口(近半是高齡老人)的建設計畫,任何有民主素養、人權法治觀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會謹慎再謹慎、傾聽再傾聽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5年9月10日 星期四

農民的前途是農業或農舍?

本文同時刊登2015.09.10 蘋果論壇

近日來,中央政府一方面宣稱為落實農地農用,決定修訂法令,加嚴認定興建農舍的農民資格;另一方面同時決定將大量長期存在於農地的違章工廠就地合法。這兩項兩極化政策,都引發高度爭議,但它們卻有著相同的歷史因素,即過去數十年來,中央與地方政府長期縱容農地違規使用。



2000126日大修農地管理法規,刪除《土地法》第30條農地移轉以自耕農為限的規定;修改《農業發展條例》第30條,將農地禁止細分限制從5公頃放寬至0.25公頃,以及於第18條明定無自用農舍的農民得興建農舍,但其他農地應確實供農業使用。當時修法遠因是台灣加入WTO後,農業產銷競爭更加嚴峻;近因則是隨著經濟發展,可供金權集團攫取超額利益的都市土地供給量日漸稀少,貪婪之手開始染指地價相對便宜的農地,加上適逢總統大選,陳水扁來勢洶洶,執政的國民黨需要政策買票。

由於政府長期重工輕農,上述修法,雖然希望藉由放寬興建農舍限制照顧農民,但整體而言,農民卻是未蒙其利反受其害。其最大後遺症,即是開放農地自由買賣後,部分來自都會想享受假日田園生活的白領人士、投資客、仲介、代書與建商等大鑽法律漏洞,在農地種出一棟棟豪華別墅。包括曾任農委會主委與內政部長的蘇嘉全、現任農委會副主委沙志一在內諸多政府高官的違法行為,即知農地違規使用問題的普遍與嚴重。也因此,反而讓許多真正想務農的中、青年農民,經常買不起、也租不到農地。

98,宜蘭縣政府前有一場抗議縣政府開始嚴審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的弔詭活動。活動主要發起並帶頭之人,竟有宜蘭縣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理事長與宜蘭縣不動產開發公會常務監事,現場雖動員許多誤以為是農地全面禁建農舍的農民前來抗議,但抗議主軸卻放在影響農地交易價格,與筆者5年來跑了數十個農村,聽過上百名農民優先在乎耕地面積不足、生產環境不佳、農作物收成與價格不穩等問題的心聲,天差地遠,不免令人懷疑主辦單位抗議目的,究竟是真正為農民權益或自己的農地仲介或開發利益?

此外,有趣的是民進黨籍宜蘭縣立委陳歐珀與農會站一邊,抗議對象是民進黨執政的宜蘭縣政府、農田水利會,至於該黨縣黨部,則置身事外。遠在嘉義縣的陳明文立委,也極力反對農委會與內政部此次從嚴認定農民資格的修法,顯然即將執政的民進黨,對此重大議題,仍未凝聚黨內共識,蔡英文主席有關農業、農地的政見,能獲多少黨內立委支持而得以兌現,有待觀念。

雖然農地開放自由買賣,但綜合《農業發展條例》第3條第3款與第18條規定,有申請興建農舍資格的,是以直接從事農業生產且無自用農舍的農民為限,而且其他農地仍應從事農業使用。反而《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並未就需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資格,進一步規定認定標準與要求提出佐證文件。加上各級政府長期自廢武功,沒有依法嚴審申請人是否為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農民、其他農地有無實際從事農業生產,導致非農民假農舍之名浮濫興建住宅、渡假別墅或民宿,嚴重影響農業生產環境。

在上述脈絡下,對照原本計畫由農委會與內政部會銜公告,日前(201594)卻僅剩內政部自行公告(因為已一再向仲介業、建商、投資客退讓)的《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修正案,表面上增訂應檢附農業生產相關佐證資料,但無具體內容,且技巧性忽略「直接」二字,可以預期實際效益將極為有限。

反觀宜蘭縣政府於稍早(同年47)公告的《宜蘭縣興建農舍申請人資格及農舍審查建築辦法》,將興建農舍申請人有具體於其農地直接從事農業生產的認定方式、證明文件詳細規定,才是真正落實《農業發展條例》原有規定的負責任做法。換句話說,宜蘭縣政府公告該辦法,僅是宣示未來將嚴謹執法而已(應予肯定支持),並未增訂加嚴法令,更無抗議者所稱逾越母法疑慮。

沒有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