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 對於一個涉及拆除323戶,影響近半千餘人口(近半是高齡老人)的建設計畫,任何有民主素養、人權法治觀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會謹慎再謹慎、傾聽再傾聽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4年10月30日 星期四

改變,就從拆除美麗灣開始----為什麼拆小老百姓的合法家園,如此容易?拆財團違建,卻是如此之難?改變,就從拆除美麗灣開始。

本文亦刊載於103.10.29《民報》專欄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再次判決撤銷台東杉原美麗灣案的第二次環評結論!這是環評史上第一次,一個開發案接連的二次環評結論都被法院判決撤銷。接下來是台東縣政府唯一該做的,是發出美麗灣的拆除執照,讓有榔頭的帶榔頭、有怪手的開怪手,全民共享親手拆除美麗灣的樂趣,而非再進行第三次環評。


  法院無法認同台東縣政府的環評結論、公民強烈反對美麗灣開發,原因既非經濟發展不對、也不是蓋旅館有錯。問題出在財團選在沙灘上蓋旅館,妄想霸佔山海美景第一排,獨吞全民公共財與原住民族傳統領域土地,嚴重違背社會公平正義,台東縣政府卻赤裸裸地護航,於環評過程草率行事,並做出史上最荒謬可笑的第二次環評結論。

  可是,如此簡單的道理,台東縣政府不會懂,美麗灣公司更無法理解,因為他們是權貴、裙帶資本主義的共犯結構,彼此照應圖利,乃天經地義,怎可能理解公民怒吼的緣由?於是,他們利用人民恐懼心理,藉由愚民與恫嚇手段,聯手泡製會有高達10億元以上國家賠償的假象,並釋出為了避免由台東縣政府買單此巨額國賠,影響縣政建設(等同台東縣民買單),因此,應該讓美麗灣營運。

  但,其實在美麗灣案前一輪的公民訴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早已於判決書中明確指出,美麗灣公司明知應辦理環評,卻刻意透過切割開發面積以規避環評在先,雖因而取得台東縣政府所核發旅館主體的建造執照,並完成旅館主體的興建,其信賴仍然不得保護。也就是說,縱使美麗灣公司請求國賠,除非另一共犯結構關係人-台東縣政府刻意放水,否則,成立國賠的機率幾乎是零。

  馬總統日前出席全國中小企業發展會議時,對外表示台灣社會的貧富差距已然縮小。此話一出,引來的不是掌聲,而一片訕笑。一個心不在台灣的人,從他的眼裡當然看不到台灣底層社會的真實狀況。馬政府施政高度向財團權貴傾斜,讓人民生活苦不堪言、怒火衝天,也讓馬總統的滿意度每況愈下,至今15%上下徘徊。可惜,他始終自我感覺良好,關閉心眼自慰,人民的切膚之痛,他仍充耳不聞
  於是,我們看到沸揚月餘的食安事件,行政院團隊是如何不顧人民身體健康、台灣品牌形象替,盲目地頂新、統一、王品掩護,直到紙包不住火。我們也見識到,政府是如何護航悠活渡假村、美麗灣渡假村這些旅館業,任其霸佔山海美景第一排,違法開發、違法經營;台灣是一個水資源貧瘠的國家(水利署官方網頁公開承認),但桃園石門水庫周邊、苗栗明德水庫腰部兩岸,早有大大小小飯店、高爾夫球與遊樂園業者圈地等待開發,曾文水庫上游的曾文溪自來水水源水質保護區內,也有統一集團旗下統樂公司竊占國有土地,申請開發統一夢世界園區,而這些攸關水資源保護的集水區範圍,馬政府非但不加強保護,反而變相想修改水土保持法有關劃設水土保持特定區的規定,大幅限縮其範圍,以排除這些已圈好土地的財團、權貴發大財的障礙,大開方便開發之門。
 
  民主,不僅僅限於四年一次的投票。318佔領立法院行動,不僅讓馬政府快樂通過兩岸服貿協議的如意算盤落實,甚至一定程序影響了已超過30天的香港佔中運動。它的意義在於告訴我們,要有具體的公民行動,才有改變的可能,而且才有機會化不可能為可能。


  選舉將屆,水土保持法的修法,環保團體暫時擋下來了,美麗灣案,也再度擋下來了,但權貴的貪婪,永無止境。誠懇呼籲,根留台灣的公民,除了用選票淘汰不惜葬送人民生活安全、生存命脈,只會盲目圖利權貴、裙帶的政客,更應時時站出來發出怒吼,用具體行動扼阻政客勾結財團竊占國土、掏空台灣命脈。馬英九不願表態,就由公民用20142016的選票與實際行動表態,公民社會的提昇、公平正義的實踐,就從拆除美麗灣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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