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 對於一個涉及拆除323戶,影響近半千餘人口(近半是高齡老人)的建設計畫,任何有民主素養、人權法治觀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會謹慎再謹慎、傾聽再傾聽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3年1月30日 星期三

土地徵收條例與都市更新條例修訂評析

本文發表於101.12.22《土地與政治學術研討會》

摘 要
分別發生於201069日的苗栗縣竹南大埔剷田事件與2012328日的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強拆王家事件,均引起社會重大廻響,也分別促成我國土地徵收條例與都市更新條例的檢討修訂。此二大事件,皆涉及政府公權力行使是否侵害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生存權、財產權、工作權及居住權(憲法第10條、第22條),以及是否逾越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政府囿於社會氛圍與輿論壓力,被迫修法,但對於二大事件共同存在如何保障人民基本權,以及如何形塑公共利益並建構供民眾參與論述平台,依土地徵收條例修法結果及甫經行政院會議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內容觀之,距離仍然遙遠。本文將分別分析台灣關於土地徵收與都市更新實施現況,並檢討新修正之土地徵收條例與行政院會甫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是否足以回應民間期待?尤其兩者皆需面對的公共利益,有無具體評估判斷標準?如有不足,應如何改進?並提出政策建議。
關鍵字:苗栗大埔事件,土地徵收、比例原則、公共利益、民眾參與,文林苑、都市更新、多數決、強拆處分。


2013年1月8日 星期二

壹傳媒事業結合案建請舉行聽證函

〈此函由本人與黃昱中共同撰寫〉

受文者:公平交易委員會

主旨:謹依行政程序法第107條第2款、公平交易法第6條、第11條、第25條第2款及公平交易委員會舉行聽證應行注意事項第4點等規定,建請  貴會就舉國關注之「壹傳媒股權及事業經營權讓售案」,應命尚未提出結合申報之旺中集團蔡衍明、蔡紹中與中信金控集團辜仲諒等一併提出結合申報,並依行政程序法第54條至第64條規定舉行預備聽證及聽證(詳如說明),以利  貴會周延審查與消弭各界疑慮是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