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 對於一個涉及拆除323戶,影響近半千餘人口(近半是高齡老人)的建設計畫,任何有民主素養、人權法治觀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會謹慎再謹慎、傾聽再傾聽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3年5月17日 星期五

政府機關與業者在悠活渡假村違法經營的政治算計


本案由子淩處理並商請屏東環盟出名發公民告知書及進行後續之公民訴訟


墾丁悠活渡假村長達14年的違法經營,意外經天下雜誌揭露後,令社會各界最瞠目結舌的,一是即大又有名的旅館,竟然是違法,而政府竟然可以如此長期縱容。二是媒體踢爆後,未見相關主管機關深刻反省檢討如何杜絕一再發生如美麗灣渡假村與悠活渡假村此種規避環評先上車後補票的弊案,反只見到這些機關相互推諉指責,充滿政治算計;甚至連應如何命悠活渡假村停止營業與停業範圍是否應該包括已經取得旅館許可的12期集合住宅,內政部與環保署都吵得不可開交。更過份的是,環保署於58日,一反此案自天下雜誌踢爆後以來扮演捍衛環評法急先鋒要求業者應全區停止營業的立場(或許這只是第一時間怕被咎責的表演),發出新聞稿說屏東縣政府可以衡量不撤銷悠活渡假村12的旅館許可所維護的公益是否大於撤銷的公益以及業者是否有信賴保護原則之適用,再來決定是否撤銷。此種說法,隱含為業者解套鋪路,終於回到大家所熟知捍衛經濟發展不遺餘力的環境開發署角色。

2013年5月8日 星期三

北投纜車─從山下站到山上站串起一車車弊端

共同作者為惜根台灣協會秘書長林子淩

一、前言
1991年,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下稱陽管處)委託完成「陽明山國家公園聯外纜車實施方案及環境影響說明-北投地區進入國家公園纜車系統規劃」案,首度提出纜車構想。1998年由營建署召開「陽明山國家公園北投纜車委託規劃及初步數計」會議,決議北投纜車計畫(下稱北纜)由台北市政府(下稱北市府)主辦,陽管處協辦,並建議採BOT方案推動。

2013年5月2日 星期四

璞玉計畫(現改為台知計畫)的公益性及必要性報告發言摘要

一、我國區段徵收制度在公共利益衡量的問題
(一)過於強調區段徵收的「合作開發」特色,忽視強制剝奪人民財產的特性:
1.  區段徵收的目的:法令依據繁多、目的寬廣。
2.  區段徵收比例原則:無法律位階的範圍勘選原則,致使行政機關裁量空間似有過大傾向。
3.  內政部雖於100118日以台內地字第0990261119號函,明令需地用土地人應就區段徵收的公益性及必要性於興辦事業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前即「先向內政部土地徵收審議小組報告」,惟「報告」的性質為何?審議小組如認為其不具備公益性或必要性,能為如何之處理?能否逕為駁回?且公益性及必要性評估因素應如何衡量及評估?
此種作法在當時僅是修法前反映民意的過渡作法,新修正之土地徵收條例已於10114日公布施行,內政部地政司仍沿續此作法,恐有名不正、言不順之嫌,亦即現今作法已變成違章建築式的行政程序。建議應回歸新修正之土徵條例,於申請核准徵收時,加以嚴審,方符法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