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 對於一個涉及拆除323戶,影響近半千餘人口(近半是高齡老人)的建設計畫,任何有民主素養、人權法治觀念的政治人物,絕對會謹慎再謹慎、傾聽再傾聽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1年12月16日 星期五

馬政府居住正義 騙!騙!騙!

      本篇精簡版亦刊載於100.12.15《蘋果日報》論壇,標題為《馬政府哪懂居住正義》

        政客的醜惡,政黨的狡詐,每逢選舉,即如月圓之於狼人,原形畢露,無所遁形!民主應該是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全民共有、共治、共享),然而馬政府的施政,卻如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史迪格里茲(Joseph Stiglitz)所形容的金權政治(plutocracy):「of the 1% , by the 1% , for the 1% 」,一切為人口金字塔最頂端的百分之1權貴富商服務。所以表面上為回應沸騰民怨,宣稱要推動居住正義5法,但法案徒有其名,內容空無其實,完全虛應故事。


  荷蘭為因應國土日漸下沉與極端化氣候型態,其三角洲委員會(Delta Committee)歷經長達2年4000小時與民眾溝通討論,才擬妥一套眼光長遠共識極高的國土計畫與治水策略。目前執行過程自然也非常順遂。但行政權長期傲慢獨大的台灣,行政院長吳敦義原承諾要與民間版華山論劍的《土地徵收條例》修正案,官方版竟連逐條討論都不敢,偷偷交由黨籍立委張慶忠逕付二讀。經過12月12、13日農民、青年與台灣農村陣線成員的連場抗議,並爆發這波農民運動二年來首次衝突的激烈場面,雖然終歸無效,但相關畫面與資訊透過網路的傳遞,相信已未接下來的茉莉花革命奠下基礎。

       大法官會議釋字第409號解釋理由書有這麼一段:「徵收土地對人民財產權發生嚴重影響,舉凡徵收土地之各項要件及應踐行之程序,法律規定應不厭其詳。有關徵收目的及用途之明確具體、衡量公益之標準以及徵收急迫性因素等,均應由法律予以明定,俾行政主管機關處理徵收事件及司法機關為適法性審查有所依據。尤其於徵收計畫確定前,應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利害關係人之意見,俾公益考量與私益維護得以兼顧,且有促進決策之透明化作用。」但有關扼止浮濫徵收的配套制度、優良農地不應藉毫無標準的重大建設之名任意徵收的規定,及內政部在審查徵收案件決定核准與否之前,應該傾聽來自不同於政府機關的被徵收人民聲音的聽證制度,馬政府幾乎全部拒絕接受。作者親耳聽到的拒絕理由之一,竟是內政部承辦人力不足,無法辦聽證傾聽人民聲音。甚至連影響人民生命、財產與工作如此重大的核准徵收處分,應該記載為什麼核准的理由的修法建議,竟也遭到悍然拒絕。

       此外,馬英九最誇口的市價徵收,仍交由掌控在地方政府首長手中的地價評議委員會評議「市價」的多寡,拒絕改由領有專業證照的不動產估價師估價,根本是換湯不換藥。而令馬團隊狡詐面目原形畢露的,是13日傍晚國民黨臨時所提修正動議,將此次新修正通過所謂市價徵收的第30條規定,罕見地授權由行政院另外定施行日期,而不是慣見的經總統公布後二日即生效施行。從頭到尾騙!騙!騙!更可笑的是,在完成逐條表決後,國民黨竟然趁民進黨立委激憤抗議不注意之際,偷渡一項附帶決議:台中市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各線已核准的徵收案件,可以單獨直接適用修正通過的新法(如此差別待遇的理由為何?其他地區正面臨徵收的人民你不生氣嗎?)。其為選情告急的大台中市騙選票,騙到如此不知羞恥地步,令人無言。

       12月5日,作者面對面聽到內政部長江宜樺親口說,此次官方版修正草案已經從60分進步到70分,修法很難一步到位,有如此進步,應該珍惜把握。作者不禁要問現行土地徵收條例憑什麼說已有60分?而不是只有30、40或50分?官方版修正案又憑什麼說有70分?人民打過分數嗎?更想問問江宜樺,在行政院高層的親自操刀下,連官方版勉強可以炫耀的市價徵收,也增訂其施行日期交由行政院另外定之,不知此種立法結果最後還剩幾分?馬英九不僅掌握行政權,由他擔任黨魁的國民黨,在立法院的席次也占2/3以上,完全執政之下,還可以有面對牛鬼蛇神的立委必須折衝妥協的藉口嗎?12月13日有一則馬英九在前一天下達指令居住正義五法本會期務必通過的新聞,那些甘為馬前卒的國民黨立委才不得不挑燈夜戰。所以馬英九如果有心,一定可以讓法案修到至少是他心目中一百分的內容(但他的團隊認為只有70分),而不是來告訴人民我已經多施捨一些碎肉或幾根骨頭給你們,你們應該知足了。完全執政,就必須要完全負責,土徵條例是內政問題,與國際情勢無關,不應有任何藉口!

  其次《住宅法》原是因應大台北都會地區高房價,為解決連中產階級就業人口與青年都難有屋可住的法案。原先政府只肯保障7%比例的住宅專供弱勢使用,在陳節如立委極力爭取下才提高到10%,但有利建商的相關獎勵、補助興建社會住宅的規定,倒是給的非常慷慨。而且將辦理社會住宅的權責全交給地方政府,中央政府如何管控區域供需失衡的情形?例如台中市舊市區空屋閒置率高,市政府卻拼命外擴農地辦理市地重劃與區段徵收,大炒重劃區土地。

  至於其他攸關不動產實價登錄的《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地政士法》與《平均地權條例》修法,在富人、建商的壓力下,從逐筆登錄實價放寬到區段式登錄,而且僅登錄卻不對外公開,更不做為課稅依據,難怪諸多學者跳出來痛批根本是打假球、騙選票!

  這個只在嘴巴講公平正義,心中毫無弱勢人民的馬團隊,面對即將到來的選舉,竟仍如此傲慢殘暴,一旦繼續執政,勢將更加有恃無恐,人民可能永無翻身之日。隨時都可能面臨被徵收或強迫都更的台灣人民,如果不想淪為另外99%被壓榨剝削的勞奴、農奴,一定要用選票將之淘汰。至於即將到來的第二次總統候選人辯論,希望另外2位競爭者,針對農業問題(尤其產銷與農地維護)與浮濫徵收情形完整地闡述各自的政見,讓弱勢人民能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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