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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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1年4月21日 星期四

請勿宣判水庫死刑

       挹注台灣水庫水量的主要來源之一春雨,今年並未如願為全台水庫挹注蓄水量,水利署馬上發出缺水警訊,同時從桃園至彰化開始夜間減壓供水。但在此同時,號稱以保護環境為宗旨的環境保護署,卻自行將水庫分成二類,並擬放寬在第二類(即較小型或攔河堰)水庫集水區的部份開發行為可免實施環評。
  綜觀環保署此次放寬「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的說詞,無非全台水庫集水區占全台總面積36%,限制太多,引發民怨;不分規模都要環評,不符比例原則;仍有其他環保法規可加約束處理。不知環保署是否知悉,台灣的年降雨量固然高居世界前三名,惟依水利署統計,國人每年可分配到年均降雨量,僅世界平均值的七分之一,是道道地地的水資源貧瘠國家。試問,政府為了開發水資源(近二十年來主要都是為提供工業用水)拼命蓋水庫、攔河堰,包括已運作的集集攔河堰、興建中的湖山水庫、通過環評的天花湖水庫、吉祥人工湖、大安溪大甲溪用水聯合調度計畫(攔河堰加上越域引水)、環評中的大肚攔河堰等。但選舉一到,卻又無視長期以來迭遭更各方垢病的集水區水土保持治理拙劣的積弊,反向再度放寬部份在第二類水庫集水區的開發行為可以免環評。

  環保署表面說法是仍有其他環保法規可以管制,但實際經驗卻告訴我們,欲期待由地方政府負責執行其他環保法規的管制任務,簡直緣木求魚。全台所有水庫,淤積的速度與程度,均遠比規劃興建當時快且嚴重,南投萬大水庫與集集攔河堰、桃園石門水庫都是最佳例證。如今再由環保署主動予以取消環評門檻,大開第二類水庫集水區被部開發行為蹂躪的方便之門(其中尤其以較方便人類足跡到達的道路開發放寬為最),無異提早將被歸到此類的水庫宣判死刑。

  年初吳揆才宣示將糧食安全提升為國安層次的議題,不僅儲糧,更要積極輔導休耕農地復耕,提升糧食自給率。這項措施在在需要充足的灌溉水源才能成功,但環保署的作為,卻讓人覺得是在扯行政院的後腿。未來負責全台灣自然資源管理權責的「環境資源部」,竟要交由環保署如此思維的政務官員掌理,怎能令國人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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