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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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1年1月19日 星期三

信賴保護不應有差別待遇(二)

亦刊載於100.01.19蘋果日報,標題為〈信賴保護不該有歧視〉
該文係為精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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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賴保護一詞,近來突然變得很熱門。從去年沸沸揚揚的中科三期環評爭議,到最近公務人員退休金優惠存款18%新制等問題,政府面對外界質疑,都抬出信賴保護原則搪塞。

         然而,於去年12月17日引發軒然大波的再生能源躉購費率大幅調降並將其適用基準從「簽約日」限縮改為「完工日」,讓投資業者及屏東配合政府「養水種電」計畫的八八水災受災戶跳腳,為何政府不僅事前視信賴保護原則如無物,任意政策急轉彎;事後又扭曲信賴保護的意義,寧可花公帑賠償受災戶的成本損失,也不願履行原有政策以鼓勵再生能源發展?作者發現答案就在今年1月12日的新聞中。

         台電公司的台中火力發電廠,其二氧化碳的排放量,早已高居全球電廠第一,目前共10部機組,發電量5500MW(百萬瓦)。但台電無視當地空氣品質之惡劣,仍悄悄展開第11、12部機組發電量1600 MW的開發計畫。原訂1月12日在台中龍井召開說明會,結果引來當地居民掀桌踢椅、堵門抗議而流會。先撇開同是高排碳、高耗水的國光石化案、六輕五期開發案不談,單是加上台電目前尚在環評中的彰工火力電廠1600MW;已在進行更新的火力發電包括大林電廠增加1350MW、林口電廠1600 MW、深澳電廠1000MW,不僅即可印證政府的「節能減碳」與「環保救國」始終僅是欺騙人民的口號,同時也可看出政府發展再生能源政策,根本是一項大騙局。

         台電的電力備用容量率,已從97年的21.1%暴增到99年的29.9%,表示發電設備閒置嚴重,也顯示因產業經濟結構改變及人口成長趨平,新增電力需求已不再迫切,何須再大規模增加火力發電量?為何不趁此時機發展本土能源?

         火力發電,除高污染外,因為燃油、燃煤與天然氣均幾乎全部仰賴進口,可說是一種外來能源,每年約2000億元購油、煤與天然氣經費不僅須全民買單,而且長期以來,台電的採購過程,始終黑幕重重,完全不透明,難以監督。相對而言,太陽能發電在能源轉換技術上固然仍有改善空間,目前裝置成本也偏高,但因為台灣本身地理環境的優渥發展條件,不僅是本土能源,更重要的是,太陽不會寄帳單給政府或人民!美國地廣人稀,所以可以將太陽能板直接設置在廣大的乾旱土地集電。台灣沒有這種條件,但台電竟然也如法炮製,不惜阻斷高雄永安濕地水路,東施效顰學人在土地上種太陽能板。其實,長期而言,政府只要改變思維,除像養水種電計畫另有政策考量外,在地狹人稠的臺灣,應捨棄直接在農田、濕地裝置太陽能板,積極從消費端補助鼓勵人民、企業在自家住所或辦公大樓屋頂及牆面裝設太陽能板,供給自家部份民生電力,如此將可能省下台電頻頻設廠、每年購煤及直接購電等近千億元經費,只要一部分做為補助經費,即可兼達減碳功能。而且一旦誘因足,民眾裝設意願增加,間接嘉惠太陽板及電池廠商因產量增加而降低生產及裝置成本,一舉數得。

         經濟部回應的說法,以最寬估計可能將有1800MW的申設發電量(最後能通過層層行政關卡,究竟剩多少?令人懷疑,即使最後申設量接近1800MW,也差不多約當台中電廠新增二部機組的發電量),長達20年共4320億元(平均每年約216億元)的購電費用將拖垮財政,迫使電價大幅上漲,對人民不公。但試問,政府整體國家資源的分配,何時對弱勢族群兼顧過公平正義?財政負擔重,為何產業創新條例仍對企業財團降稅優惠?這些太陽能發電,究竟占總發電比例多少?因而節省增設電廠及購煤經費後,相差多少?平均每年將會增加多少購電預算?電價又將因而上漲多少?經濟部除了延用支持國光石化時慣用的恫嚇技倆外,告訴了人民多少實質的真相?

         如果經濟部的說詞能成立,唯一可以歸納的結論,就是當初決策過程過於草率,應該有人為此下台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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