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筆者聽到一則消息:某一議題發生在苗栗,陳為廷曾參與抗爭、協助發聲的自救會成員,被問到11月29日投票取向時,毫無猶豫地說會投國民黨推出的候選人;再被問到你們抗爭時,這些國民黨籍政治人物可曾出力協助時,很快地想了一下說沒有,再問那妳為什麼還要投給他們?她說所過去以來一直如此,好像理所當然,所以沒有多想。筆者很想問問這位被為廷當成阿姨的成員,當時看著為廷為著公共議題被罵沒有禮貌,身上背著好幾個官司,有何感想?公民、社運團體的聲援是天經地義的嗎?政客對鄉民的壓榨、予取予求,也是理所當然的嗎?因此,決定寫下這封信。
日前台灣農村陣線統計,馬英九總統聲稱改用市價徵收即等同實踐土地正義的新修正土地徵收條例,於公告2012年1月4日施行後迄今,全台的土地徵收案件與徵收面積,非但未曾減少,反而繼續逐年增加。考其原因,無非土地縱使被商品化炒作,其性質仍顯然有別於一般商品,它無法被製造或進口,加上台灣地狹人稠,更凸顯其珍稀性,自然成為權貴資本主義與裙帶政治熱衷覬覦吞噬的標的。近幾年地價快速飆漲,更加助長此一歪風。而不管學識、說理能力、社會地位與可運用資源普遍不足、因而抵抗力相對較弱的地主-農民及其價格(炒作成本低,暴利多)相對較低廉的農地,便是優先被掠奪的對象。
1988年引發流血衝突的520農民運動之後,2010年因苗栗大埔事件再次大規模引爆農民怒火的717夜宿凱道抗議活動,當時集結了全台十餘個農民反圈地的自救會,其中泰半是老農,大家不畏勞累、酷熱,夜宿凱道,其中很大的一個原因,是在當地幾乎找不到可以真正願意為自救會發聲捍衛家園的意見領袖或民意代表。除極少數的自救會有里長或地方民意代表協助外,大部分在地方不僅孤立無援,甚至地方父母官、民意代表根本就是吞噬農地的共犯集團。而台灣農村陣線的學者專家與青年學子,卻持續地往返各地農村與自救會,不厭其煩說明問題、討論策略,甚至一起對抗政府、財團的圈地徵收。過去發生類似情形,幾乎僅能逆來順受,直到有諸如台灣農村陣線等社運團體協助,才野火燎原般漫延開來,以及願意站出來。
4年後,2014年的今天,我們看見更多的徵收,更多因應各種議題所組成各種不同的自救會,卻面臨相同的困境:號稱苦民所苦的馬政府,依然殘酷如故,真能為弱勢者喉舌的,雖然大部分是在野的民進黨籍民意代表,但以其人數比例計算,卻也偏低,以致效果有限。許多地區的圈地開發,例如淡海都市計畫二期開發的區段徵收案,連號稱在野的民進黨議員也刻意默不作聲。又如全國自救會數量最多的苗栗縣與彰化縣,甚至在野的民意代表可能都大力支持,叫弱勢人民情何以堪?面對各式各樣的議題,相較之下,公民、社運團體、專家學者的能量其實非常有限,難以全面關照(單筆者用法律工具與訴訟策略協助的自救會即逾20件,但焦頭爛額)。
問題是自救會僅能如此悲情嗎?有沒有改變的可能?看看台北市長選舉的戰況,改變,顯然是可能、是充滿希望的。各地的自救會朋友們,請大家再想想看,在艱苦漫長的抗爭過程,有誰對你們不離不棄,攜手奮鬥?有誰只有在選舉時才來稱兄道弟攀交情,甚至買票,選完即避我們而遠之或敷衍了事?選舉時的這張珍貴選票,我們是要輕易賤賣(賣錢、賣地方派系人情)?或慎重投給能有在地關懷、肯為弱勢發聲的候選人?
直接針對議題本身的奮鬥,固然重要,但如果能有足夠的民意代表力量,協助制衡監督政府(行政),不任其為所欲為,裡應外合,自救會的抗爭,更能事半功倍;但如果我們輕易放棄這張選票的價值,抗爭起來就會事倍功半,甚至徒勞無功。
有人說台灣僅有四分之一的民主,因為憲法為民主國家公民所明文賦予的選舉、罷免、創制與複決四種權利,台灣目前仍只有選舉,其他三權都被政府與立委用盡各種手段予以箝制,以致徒具虛名。但即使如此,我們更應該珍惜此僅有的四分之一民主的權利,善加的行使,選出真正能為在地弱勢族群發聲的民意代表,否則豈非永遠任政客與權貴宰割?
歷經318學運之後,此次的選舉,雖然僅是地方層級,但卻非常不一樣,許許多多過去熱心參與公共事務,協助捍衛弱勢者家園的年輕新秀,基於使命與熱情,紛紛投入議員、里長的選舉。各地自救會的朋友們,是該跳脫傳統裙帶關係與地方派系的人情政治(它的極致即是買票,買票的對象會經過篩選)的時候了,為了自己的家園,更要為子孫,11月29日,把票投給沒有派系包袱、能為弱勢代言的年輕新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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