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連串的司法判決,讓人感覺司法好像有階級性。對一個屢屢用行賄的不正當手段,攫取公共建設標案巨額利益的財團負責人,為何可以大悖常理地認為他從此不會有再犯之虞?讓他繳交與藉行賄獲取顯不成比例的公益捐,即可以不用坐牢,會否變相鼓勵有錢人可以輕易犯罪,萬一不幸東窗事發,再用錢贖罪?
可見,改變金權政治結構,最終仍得靠公民力量,那怕僅僅是一個小公民,都可以發揮意想不到的力量!連結附檔是一位年輕公民孫博萮 勇敢單獨挑戰遠雄集團,由阿貴律師團隊提供法律協助,撤銷其環評的環差結論,及時扼阻該集團一件計劃位於洪水期疏洪行水區興建六星級溫泉渡假飯店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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