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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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26日 星期四

台北市捷運局需要柯P當鍾馗(一) -環狀線Y6(大坪林)站坑殺案

本文亦刊載於104.03.26《民報》專欄

     對於台北市捷運局廠站諸多聯合開發案件,得標廠商都是相同的二、三家,並且幾乎均產生重大爭議,柯P曾公開表示「日勝生很厲害」;日前媒體更報導竟連廉政委員會與新上任的北市府政務官都調閱不到捷運局包括美河市、台北轉運站等聯開案件相關卷宗資料,捷運局官員甚至敢公然謊稱已經銷毀,直到柯P團隊找出銷毀時間未到的法律依據,並放話辦人,那些捷運局官員口中已被銷毀的公文,才還魂出現。
     以上現象,其實是反映出縱使前兩任舊市府政務官員已經去職,但捷運局裡仍藏匿有許許多多共犯結構中的大、小鬼,有待柯P當鍾馗抓鬼,公平正義才能真正重見天日。未來將陸續以幾篇文章探討捷運局聯開案件未為媒體報導的案件或較少深入探討的面向。

     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系統全長34.8公里,預計設31個車站及二個機廠,分二階段開發興建。第一階段路線由新店大坪林站,經中和、板橋、新莊至五股工業區,2004年行政院核定其財務計畫並採行BOT方式辦理。後因投標廠商資格審不符,台北縣政府建議改採自建方案。2006118日交通部同意將此案興建與土地開發的地方主管機關改為台北市政府。於是,諸多問題紛紛出現。

     為配合此臺北捷運系統環狀線,當時的台北縣政府需辦理「變更新店都市計畫」。捷運系統環狀線Y6車站出入口,本來規劃設置於新店市民權路、寶安街交叉口東北側;於當時台北縣都委會專案小組第2次研商會議時,台北縣捷運隊提出改移至民權路、寶安街交叉口西北側的替代方案。因此一變更案之提出,當次會議結論乃要求應重行辦理公開展覽。之後,第35次研商會議,即依替代方案審議,此並於2007524日經改制前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轉報內政部核定。依筆者所掌握歷次會議紀錄的簽到單,不管200611月此案興建與土地開發改為台北市政府負責辦理之前或之後,台北市捷運局都有全程派員參與台北縣政府的都市計畫委員會上述變更新店市都市計畫案的歷次專案小組或全委員會審查。

 也就是說台北市捷運局自始至終對於環狀線的規劃完全一清二楚,但竟然於2007524日臺北縣都市計畫委員會審議通過此變更案後,趁外界尚未知悉其所管理位於民權路、寶安街交叉口西北側土地(當時地號台北縣新店市順安段485地號土地,屬住宅區)已被改為Y6站出入口前,連同其上合法建築物,於200787日予以公開標售。而且刻意隱匿此筆土地其中一部分已被都市計畫規劃為捷運出入口的資訊,不僅於此標售公告上毫無任何隻字片語註明即將變更為公共設施用地並被徵收,其標售底價還明訂為315,032,387.元。某一公司不知情而以315,088,000.元(分別是土地164,759,515.元、建物150,328,485.元)投標。

     該公司得標後2年,噩夢來臨。台北市捷運局開始報請台北市政府循徵收程序,先於2010312日召開協議價購程序,擬以每平方公尺公告現值加四成計算即130,715.2元作為計算土地價購為徵收補償費,但依當初該公司得標價換算,捷運局每平方公尺土地是賣了733,749.77元,每平方公尺差距即高達60萬元。該公司當然不允,並請求如非徵收不可,應依當時標售價格買回。此一要求合情合理,孰料台北市政府(捷運局)悍然拒絕,堅持依公告現值加四成價購;協議不成,即依公告現值加四成徵收。連辦理徵收補償作業的台北縣政府也認為台北市捷運局此舉不妥,筆者亦無法臆測捷運局為何堅持賺取其間價差,但確信捷運局明知即將變更土地用途,卻隱匿相關資訊,先高價標售再低價徵收取回,此舉絕對是坑殺一般人民無誤!

     其中必然有鬼。先以市府轉運站與台北轉運站為例,顧名思義,其規劃目的當然是以有效疏導交通壅塞的公共功能為主,但捷運局主導下的聯開結果,卻是百貨、商場、旅館與飯店等私人商業設施面積極大化,而原本的交通轉運、疏導功能卻極度萎縮到無法疏解交通。環狀線包括Y6的臨時換出口、Y7與機廠…等的規劃方式,也都有類似令人難以索解的離譜情形出現,其中一定有鬼。

     台北市民選出非典型政治人物的柯P擔任台北市長,必定渴望柯P勇於捉鬼,而柯P就任迄今,尚孚眾望。腐蝕已久卻經手龐大土地開發利益的捷運局,鬼一定特別多,希望柯P不僅要玩真的,而且要能持之以恆,好好整飭一下北市府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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