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分別發生於2010年6月9日的苗栗縣竹南大埔剷田事件與2012年3月28日的台北市士林區文林苑都更案強拆王家事件,均引起社會重大廻響,也分別促成我國土地徵收條例與都市更新條例的檢討修訂。此二大事件,皆涉及政府公權力行使是否侵害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生存權、財產權、工作權及居住權(憲法第10條、第22條),以及是否逾越憲法第23條的比例原則,政府囿於社會氛圍與輿論壓力,被迫修法,但對於二大事件共同存在如何保障人民基本權,以及如何形塑公共利益並建構供民眾參與論述平台,依土地徵收條例修法結果及甫經行政院會議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內容觀之,距離仍然遙遠。本文將分別分析台灣關於土地徵收與都市更新實施現況,並檢討新修正之土地徵收條例與行政院會甫通過的都市更新條例修正草案是否足以回應民間期待?尤其兩者皆需面對的公共利益,有無具體評估判斷標準?如有不足,應如何改進?並提出政策建議。
關鍵字:苗栗大埔事件,土地徵收、比例原則、公共利益、民眾參與,文林苑、都市更新、多數決、強拆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