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言
早在1987年世界環境暨發展委員會(World
Commission on Environment and Development)所發表的「我們共同的未來」宣言以及1992年地球高峰會議所提出的二十一世紀議程(Agenda 21),都已強調國家的永續發展策略應植基在廣泛的公眾諮詢與草根性參與的基礎之上。[1]內政部李鴻源部長近幾年來演講,也幾乎都會提到荷蘭的國土規劃與治水經驗,認為台灣應該學習荷蘭三角洲委員會(Delta Committee)注重全民對話的經驗:設立國務院層級的夥伴政府,由政府針對水資源管理的衝擊進行探討,以國土規劃的角度擬訂各種配套措施,與公眾溝通討論,歷經兩年長達4000小時,最後發展出一套具長遠眼光與高度共識的永續發展國土計畫與治水策略。[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