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日 星期五

濕地法通過了,我們結婚吧!



  「我們來許個願,就以濕地法的立法通過,作為我們結婚的條件。」問遍全台灣所有情侶,應該沒有人會願意用一部法案的立法,作為今生盟約實現的關鍵。但林子淩,我一生志業的夥伴、人生的愛侶,卻在我為民間版地法起草時、由她完成立法委員連署送進立法院程序委員會後,對我做出這樣的提議。我和子淩各曾歷經一次離婚、又年過半百,這樣的求婚,實在不夠浪漫。但在濕地法於2013618通過、73由總統府公佈後,我才真正意識到這份誓約的珍貴與純粹子淩與我,是因環保運動而結識、合作奮鬥而相互欣賞、陪伴,進而思慮互許終生,共同催生這部守護台灣的重要法案,無疑是我們愛的結晶。


記得當時曾笑著回問子淩:「如果參考海岸法草案與國土計畫法草案的立法進度,吵吵鬧鬧十幾年過去了,仍不知何時能完成立法?我們的結婚豈非也遙遙無期?」她回:「不用結婚,你不是更樂?」長年為了環境議題衝鋒陷陣,外界封予子淩「流氓婆」的綽號。相對於我的戰鬥訴諸於文字與法庭上的論理,子凌總給人「得理不饒人」的氣勢,許多不明究理的朋友,或許會誤會我和子淩的相處,總是我在退讓。但作為必須共同戰鬥的夥伴,那些相處上的衝突,有時是一種激發,更何況,她的尖銳,來自對台灣這片土地的疼惜與愛。

回想子淩對所關注或投入的議題的認真執著,為了使命必達,幾乎可說是毫無保留地「拿命去拼」。研讀資料時,經常日以繼夜地爆肝演出,只為及時完整瞭解並掌握所有資訊。凡是曾與她合作過環境議題的社運夥伴,或曾擔任環評委員、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委員,而親自領教過她對議題瞭解掌握深度的專家學者,無論贊同她的訴求或主張與否,應該都會留下深刻印象。在這過程中,感受最深或受害最深的自然是我,因為隨時隨地都會被她追問她認為可能的法律疑點或協助解讀資料。


釐清掌握問題癥結,子淩還得「追人」,比如直接找或邀請立委一起與主管行政機關官員會談,提醒行政機關某些作為可能涉及違法或不當;如果官員不肯開誠佈公、就事論事或收斂檢討,子淩便會直接向媒體揭露或向檢調檢舉。如果案件已經進入諸如環保署環評審政部區域計畫委員會或國家公園計畫委員會開發許可等行政審程序,她則會在委員會審程序中提出詳盡資料直指問題核心,並且軟硬兼施地服審的委員。

舉例來說,林務局的阿里山三合一BOT案,她與在地人士出席環保署環評專案小組會議痛陳問題,罕見地讓當時的環評委員一次會議,即作成認定不應開發的結論建議,開發業者因而撤案,其後更因沒有妥善維修阿里山森林鐵路而被終止BOT合約。由於她的長期投入,除了揭發與阻擋不少國家公園、國家風景區開發弊案,造成至少3名處長因此下台甚至被偵辦起訴判刑或提前退休,因而被國家公園體系官員私下暱稱為「國家公園處長殺手」。不少行政機關中具有正義感的官員,雖然無法或不敢公然違逆機關首長的意志,卻會私下提供外界難以窺悉的重要資訊,甚至會提供相關資料,讓子淩可以精準地切中議題要害。這些斐然的成績,可以說無人能望其項背。

在法案或預算案審查期間,經常可以見到子淩穿梭立法院與立法委員辦公室遊各黨立委。以201151819二日為例,第一天子淩獨自跑完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草案的連署,第二天跑完濕地法的連署,方讓這二個法案順利排入立法院議程。其中有一段小插曲得一提,民間版土地徵收條例草案,國民黨立委礙於黨意,自然不肯連署,民間團體只得找在野黨立委協助。遊過程中,有不少立委得悉是我帶領起草的台灣農村陣線版本,二話不直接簽署,但也有南部縣市的民進黨立委,因為南部縣市由民進黨執政、可能面臨徵收爭議而有所保留。某委員禁不住子淩的死纏爛打,遊反正國民黨立委一定會反,不一定能過,但民進黨在野,委員一定要表現出是有理念的,所以應該簽署。後來該委員不僅自己簽署,還主動協助遊其他同黨委員:「簽啦!不會過,放心啦,咱們是簽理念的而已啦」。土徵條例後來雖因時任行政院長的敦義背信,沒有舉辦土地徵收條例修法草案與台灣農村陣線的「華山論劍」,放任國民黨立委突襲逕付二讀,使得民間非常不滿最後修法結果,但經過子淩協同台灣農村陣線成員與當時政部江宜樺部長從1212早上斡旋到晚上約9點,次日再與行政院林中森秘書長協商,較之連承接政部委託研究提出官方修法建議版本的學者都非常反彈的原有官方版本,已挽回不少民間版主張。立法院隨即在當晚11點多三讀通過。相對而言,濕地法或許因為沒有直接妨礙金權派系圈地炒地,所以在遊簽署提案過程,也有國民黨立委願意簽署,整體立法過程相對而言也順利許多。

民間版草案由林淑芬立委領銜提案先送進立法院,2011524於程序委員會被國民黨召委以等待官方版送進來再一併審為由擋下一次,526日子淩召開記者會透過媒體痛批國民黨召委惡霸後即順利付委。政委員會審到第4條後官方版本送進來,跟著陸續有邱文委員與李峻邑委員版本。在張曉風老師短短立委期間,努力邀請政部與相關部門官員、林淑芬立委、邱文立委、子淩與作者等歷經4次密集的深度協商,獲取最大共識,終於在極少爭議下迅速地以《濕地保育法》三讀通過。

誠如好友林淑芬立委所言,溼地法是第一次「由下而上」推動促成的環境保育法律,而且是政府部門、民間人士基於高度善意下歷經四次協商溝通,獲得共識後,才能順利三讀通過。在推動過程中,我想感謝的人非常多,如林淑芬立委、邱文立委、甫退休前營建署葉世文署長、為二0二兵工廠濕地驚天一跪的張曉風作家兼前立委與營建署城分署洪嘉宏分署長,以及前張曉風立委辦公室主任林綠紅與尚淑婷小姐等諸多難以備載但行政幕僚工作不可或缺的人,由於他們願意在關於民生、環保的法案摒棄政治立場,抛開心結,循協商模式就事論事討論溝通,才能增進立法院的議事效率,以及更重要的台灣人民福祉。

在書寫這篇文章,回想推動立法的過程中,子淩的身影總是伴隨在旁。她在環保議題的投入與努力過程,一般人不容易窺悉全貌;想經驗傳承,環保團體成員也很難學習,因為除了理念、熱忱、對議題的熟悉程度,更重要的是還要有隨著年齡增長、經驗累積而來對人性的洞悉。與官員軟硬兼施的溝通,或與行政、立法部門進行遊,因人設事的能力與寬容,是推動一部法律不可或缺的特質。推動過程,不免腹背受敵,或忍氣吞聲,子淩能走過這漫漫長年,確實因為她是一位愛護台灣這塊土地的,真正的母親。做為她目前最親近,並將一切看在眼裡的人,倍感心疼、愛憐。我想對子淩說,濕地法通過了,請讓我在今年妳的生日,成為伴妳走過未來,和妳一同守護土地。





15 則留言:

  1. 恭喜及祝福阿貴及子淩!也感謝二位這麼的疼惜台灣這塊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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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阿貴莉絲,子凌阿姐(比較不熟啦),國事家事都加油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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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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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真是太美妙的人間伴侶!有情有義有大愛!恭喜+祝福!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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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歷經馬政府許多毀家滅國的惡霸行為,難得看到如此台灣人間好消息,馬上就熱淚盈眶了啊~~~阿貴律師和子淩姊,你們後半輩子一定會「幸福到底」的喔!

    網摘到台灣好生活的厝邊人生單元了~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storylink/20130802/5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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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Nice! Have a look at my technology blog TechnTech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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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作者已經移除這則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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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恭喜阿貴律師及林子淩女士, 請繼續為台灣努力, 衷心謝謝你們賢伉儷!(前面留言打錯字,故刪除重p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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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衷心祝福環保佳偶,相伴長長久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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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令人稱羨、敬佩的街頭夥伴、戰鬥情侶~
    誠心祝福詹律師&子凌
    平安快樂 幸福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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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恭喜,願台灣生態也和你們一樣幸福長久,甜蜜永世。祝福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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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恭喜,願台灣生態也和你們一樣幸福長久,甜蜜永世。祝福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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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詹大律師及子淩小姐;恭喜您們結婚誌慶!
    湖口鳳凰村何前村長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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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詹律師:
    好久不見,上週曾在電視新聞看到您大喜的消息,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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