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5日 星期一

請為人民端出農業政策大菜

本文為舊文改寫,部分內容亦刊載於100.12.03《中國時報》論壇

       最近藍綠兩黨因為甜柿、水柿產銷價格問題炒得不可開交,多數媒體不去檢驗質疑總統候選人關於農業政策的政見,及持續監督昨日朝野在立法院進行二、三讀攻防老農津貼應否排富、如何排富與如何建立制度如此重大的事,反而各自選邊加入戰局。尤其今日即將進行第一場總統大選辯論,是否更應該要求所有總統候選人針對這2年來爭議最多的農業問題與農地浮濫徵收現象,好好說明一番?

       昨天通過排富的加碼案後,老農津貼問題僅是暫時塵埃落定,但攸關糧食安全與國家未來的農業根本問題(包括農民、農耕技術、品種保護、假農舍、違章工廠與農地保護等),仍然存在。
  政府長期輕忽農業,造成農民普遍生活艱困,因此,現階段作者並不反對老農津貼加碼,但認為不該再不明不白繼續「暫行」下去!至於要如何處理老農津貼問題,應先探究它的性質與當初設置的目的為何?其實單純從其法案名稱《老年農民福利津貼暫行條例》,便可以顧名思義:既然是「福利津貼」,性質上理應是社會福利津貼的一種,當然應該「排富」;而以「暫行條例」為名,所以應該只是過渡性的措施,而且應該有實際從事農業的農民配套認定標準,這也是目前老農津貼加碼與否及該如何加碼備受挑戰的地方。此條例制訂於1995年,取名暫行條例,原是預計未來要併入國民年金,但在選舉至上的思維下,不僅一直延宕至今,而且分別在2003、2005與2007等選舉年各再加碼一千元,今年亦然。此外,領取津貼人數自1998年取消排富後,已從約45萬人暴增至目前的68.7萬人,遠高於實際從事農業的人口。請問各總統候選人,此後是再繼續暫行而且每逢選舉便加碼?或願在當選後重新思考其結構性問題?

       就政策面而言,既然它只是過渡性的暫行條例,便應該盡早落日回歸制度。要達成此條例原有立法目的,其實有很多更好的替代方法,包括鼓勵在地經濟;改革產銷制度,遏止盤商兩面剝削農民與消費者,建立可以盡量避免產銷失控的產銷監控預警制度;實施直接給付(生活支持給付)與對地給付。此種在歐美日韓皆已行之有年且並不違反WTO規範的直接給付或對地給付,給付的對象是妥善照顧農地,從事農業生產的真正農民,其內涵在於由政府編列預算彌補農民因政府計畫性壓抑而平價供應糧食餵養都會人口的收入損失、替政府維護國家糧食安全與保障農業生產環境無形公共財的補貼。其中生活支持給付,可以一直延續到老農退休後的照顧,等同是國家給予老農退休金。在如此的制度設計上,能否領取此二種給付的關鍵,在於有無實際從事農業生產與有無妥善照顧農地,自然沒有是否排富的問題,而且因為對年輕與年老後的生活都有保護,才能真正吸引更多青年返鄉務農,連帶可以保護農地減少被違規使用與降低失業率。

       依農經學者估計,以現有老農津貼再加上種種有形與隱性補貼,明年起年度預算將高達近850億元,將占農委會年度預算達44%。但此暫行條例實施至今已16年,《農業發展條例》實施更將近40年,現況卻是全球糧荒不時蠢動,臺灣老農逐漸凋零,耕種人力無以為繼。奉勸競逐大位者,應該善用此筆龐大預算,趁大選辯論機會提出明確的農業政策與變革性政見,來獲取農民與一般社會大眾的普遍認同,而非在一直在農產品產銷價格上互相指責或競相加碼,短線炒作,博取選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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