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1月7日 星期一

BOT大復活,山海變色

 本文精簡版刊載於100.11.07蘋果日報論壇

      大選逼近,除令人焦躁甚至生厭的選舉新聞之外,幾則有關「山也BOT,海也BOT」死灰復燃的新聞,更加令人不安。儘管藍綠總統候選人的政見,都高舉公平正義,但許多擁有山海美景的公有土地的政府機關,卻趁大選之隙,為財團架橋鋪路,假興辦「重大公共建設」之名,行割地圖利之實。如不及時喝止,或許未來某一天會突然發現消費不起的人民,將再也無緣親身欣賞雲海、日出或赤足踩踏沙灘、海浪。


  位在馬公機場旁,經隘門村李天育老村長帶領下,將近10年的護沙養灘有成,造就現今美麗的隘門沙灘,但長期怠惰的土地管理機關交通部觀光局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非但不知反省,還厚顏伸手搶奪,擬將之BOT給財團蓋60間villa與140間國際飯店。此案總開發面積12公頃,40年的租金加權利金竟然不到新台幣1億元,對照未來住宿房價,動輒上萬元,這不是割地圖利是什麼?所幸今年(2011年)10月31日環保署環評第1次專案小組審查會因為此開發案計畫砍除在澎湖生長非常不易的2公頃防風林共計2184棵高大樹木,被要求應該進行更嚴謹二階環評(其實根本應該直接認定不應開發)而暫時保住生息。11月1日宜蘭縣政府標售出烏石港7123坪的旅遊服務專用區國際觀光旅遊用地;隔天金門簽下第一座國際觀光旅館50年期的BOT案。此外,山的BOT,如陽明山、太魯閣、雪霸及墾丁等幾處國家公園與阿里山等幾個森林遊樂區的旅館區,幾乎都有已BOT或正在進行BOT、ROT的開發案;海的BOT,北從宜蘭烏石港、花蓮七星潭,台東三仙台、都蘭鼻、杉原海岸、磯崎、金樽、加走灣、小野柳、南到懇丁大灣等等,凡是有美麗沙灘或海景,都難逃不肖機關與財團的染指獨占,對照政客的高談闊論公平正義,格外諷刺!

  一般所稱BOT,其依據的法律全名為《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法》(下稱促參法)。辦理促進民間參與公共建設的方式大致有六種,以俗稱的BOT或ROT最為常見。但既然稱為公共建設,儘管也曾滋生爭議,至少像高鐵或高速公路的ETC此類BOT案,才符合公共建設的性質。完全商業機能取向的旅館,是否應該尊重市場競爭機制?該否被曲解成「公共建設」?以位於台北市建國南路與市民大道交會路口的美麗信花園酒店為例,當初BOT是為興建平價旅館,所以土地租金與營運權利金都相對低廉,但目前的房價卻令人咋舌,對其他購地或租用的旅館業者是否公平?其對該法第1條所定提昇公共服務品質有何幫助?《促參法》第3條第1項規定公共建設指供公眾使用或促進公共利益之建設,其中包括「觀光遊憩重大設施」,但對照該法條其他各款如交通建設及共同管道,環境污染防治設施、電業設施、運動設施、公園綠地設施等等規定,旅館本身是否具有供公眾使用的足夠開放性或公共利益?簡單地說,單純的興建旅館,根本不屬於公共建設。觀光遊憩重大設施,該不該列為公共建設?對照外國立法例,已大有疑問;縱然列入,既然名為「觀光遊憩重大設施」,至少應該是整個主題遊樂區或風景區,而非僅僅將其中最有生財功能但範圍最小的旅館割讓給財團,再由政府機關以公帑為財團維護周遭環境。

  此外,即使將旅館歸為觀光遊憩設施,也未必一概屬於「重大設施」,而可以適用《促參法》?因為該法第3條第2項規定重大的標準,由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另訂認定標準,其中有關「觀光遊憩重大設施」的適用對象與認定標準,除了,《促參法施行細則》第11條明定必須是在國家公園、風景區、風景特定區及其他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之遊憩(樂)區內才適用外,有關投資金額,依交通部1996年10月4日核定的《觀光主管機關受理民間機構投資興建營運觀光遊憩重大設施審核要點》規定,在偏遠地區,不含土地,投資金額需在三億元以上;非偏遠地區則需六億元以上。如依上述標準檢視,前述位於台北市區的美麗信花園酒店BOT案或位於陽明山國家公園的聯勤招待所機關用地ROT給投資金額不足2億元的美麗華飯店,恐有違法圖利之嫌。

  其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也有一份列管機關辦理促參案件招商作業缺失態樣的文件,其中法規適用原則部分,即列有上述缺失,但顯然其他機關仍然置若罔聞,對於應屬全民共享的山海美景,非但未善加保護,反而快馬加鞭地將這些珍稀公共財割讓給財團。

  法律不容有空窗期,呼籲各政黨候選人,除了口號式的公平正義外,希望能對如何保護公共財與一般人民基本權利說清楚講明白,否則大家不僅要用選票加以抵制,甚至應該慎重考慮掀起茉莉花革命!

4 則留言:

  1. 詹律師您好:

    我是驍驥,本名蕭紀南,之前曾與你就大埔徵收人權議題在部落格短暫交談。
    我現在是佔領台北的志工,而佔領台北運動方向是鼓勵自主批判性思考,自我教育,直接民主,以達成全體根本的意識形態的改革。
    http://occupytaipei.comule.com/
    佔領台北目前營地在101大樓前,且利用網路辦有一電台,於晚上7:30之後播放。
    你的學識及操守是我們很多人所景仰的,想請問你是否能撥冗來電台談論您關心的議題。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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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詹律師您好:

    我的email是 cavalry.twml@gmail.com
    手機 0955260603

    蕭紀南 敬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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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詹律師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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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謝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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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詹律師您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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