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9日 星期五

欠缺良知的公審會應予廢除

本文亦刊載於103.08.28《風傳媒》評論


呂秀蓮前副總統於2013311日的新北市地方性公投提案「你是否同意新北市台電公司核能四廠裝填燃料棒試運轉?」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會(下稱公審會)以其為國家重要政策不屬地方性公投事項為由駁回高成炎教授再以相同提案內容,完成難度更高的全國連署,於2014711日遞交122千份連署書,申請進行全國性公投。公審會竟以「提案主文與理由矛盾,致使人無法瞭解其真意」為由再度駁回提案馬政府的博士內閣與公審會的博士專家,其實不會無法瞭解提案內容真意,真相是他們不敢面對民意,必須千方百計阻撓真正民意的展現。


解釋法律用語,首先需看該法律的立法目的為何?以《公民投票法》而言,第1條明定立法目的,乃是依據憲法主權在民原則,確保公民直接民權的行使。雖然此法在立法形成過程,遭害怕直接面對民意的國民黨立委杯葛,制訂成鳥籠公投法。但本於憲法主權在民的精神,公民投票不僅是人民對政府施政直接表達意見的管道,更隱含人民可以直接監督政府的直接民權之行使。
    因此,首先,公審會針對公投提案舉行聽證時,邀請經濟部、台電公司、原能會等單位列席,若單純是為使相關單位充分瞭解提案內容、初衷與理由,或依《行政程序法61條規定於聽證時接受提問,固無不可。但公審會卻讓本為政府政策推動者,亦即人民監督對象的經濟部、台電公司、原能會等,於聽證程序反向質疑提案內容的適法性,顯與上述法律及公民投票法第13條規定有違。

      其次,領銜人高成炎的公投提案主文是正面表述,理由則是特別著重從日本311福島核災經驗,以及核四廠一旦裝填燃料棒試運轉,即開始出現幅射污染,產生放射性廢料,以及可能面臨地狹人稠的台灣難以承受的核災風險等面向,做風險提示,希望於此關鍵時刻,公民可以踴躍投票,以民意來決定核四的前途。無論但就主文本身或與理由對照,在在不致出現讓人無法瞭解其提案內容僅僅是讓公民表達:「你是否同意核四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的真意。會遭駁回,只是告訴我們,這些仰承上意的公審會委員,心中有鬼,沒有良知而已。也再次印證理應協助人民達成公投目的卻反向百般阻撓人民公投的公審會應該廢除。

    最高行政法院101年度判字第514號判決早已明確指出「上開條文並未限制該重大政策複決之公民投票提案,應持改變現狀之立場始得提起,故不論係『正面表述』或『負面表述』,僅屬提案內容設計之問題。」公審會或認為高成炎教授骨子裡根本是反對核四運轉,本提案內容與其內心真意(動機)不合,但此乃國民黨立委刻意將公投法制定成鳥籠公投法後,理應自食的惡果,又豈能漫天增加公投法所沒有的限制,藉此限制人民公投權利?

目前政府決定暫時封存,並表示3年後將交由全民公投是否啟封,台電已配合先行編列3年封存預算約55億元。但與其先花費幾十億元,將此爛攤子丟給下一任總統,乃至可能持續封存而需花費數百億元,遺害後代,何不於此封存前夕的關鍵時刻,一次公投徹底解決核四廠的去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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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針對在「『核四廠裝填核燃料棒試運轉』-是否為合法公投提案?」裡面留言的內容,再做一些澄清回應,因為流言不應縱容:

聽證當天有個醫護人士的發言,令人印象深刻。她說她最怕的不是核四安不安全,而是核工人士的過於自信。看今天一連串擁核人士一如當天被反對公投的主席即公審會主委制止多次的攻擊性、情緒性留言,更讓人堅定反核決心。當天有一個不知是叫核能流言製造者或終結者的代表,除一再進行人身攻擊外,他還問擁核人士北台灣二座火力發電廠即將除役,不蓋核四一定會缺電。難道他不知道林口與深澳的火力發電廠都是大幅度的更新擴建(較原來增加數倍的發電量)嗎?可見他們似乎比較像是流言製造者。至於什麼項目可以公投(如空污要不要減量?選擇使用何種能源?)屬法律原則或政策層面議題,與技術層次問題應有所區隔。例如一旦公投決定空污要減量後,如何減量?依現有最佳可行技術能減多少?期程為何最恰當?或人民決定我國能源政策後,如何實現?則是政府與專家表現專業的時候。但我從這些只是會看看外國文獻、根本沒有多少核能操作經驗的流言製造者的留言,看到的盡是傲慢、專斷與無知,實在替擁護核能的政府與產業感到悲哀。其中一個問題還自曝其短:他問公投能不能解決核廢料問題?廢話!!!稍有知識的人都知道公投無法處裡核廢料,台灣所有所謂的核工專家也只會紙上談兵,耍嘴皮子,台灣根本沒能力也無法處裡核廢料,所以才要在前階段,針對要不要再讓核電廠運轉製造核廢料來公投啊!!連這麼淺的道理都不懂的所謂核能專家,唉,不要也罷!也不再對其留言,喔,應該說是流言回應了。



遇到流言製造者,想不回應,都害怕讀者被誤導。深澳電廠只是卸煤碼頭被反對,電廠本身沒有,是台電別有所圖,故意把兩者綁在一起;至於林口電廠的更新擴建工程印象中並未在當地遇到抗爭,工程有在進行。請別再製造流言了。那些看了幾篇外國文獻就自以為是的核工專家,只會說核工界已有能力處理核廢料,但一、那是外國不是台灣;二、半衰期長達可能10萬年的核廢料,出現距今不過現在才230年,滿口說已經能夠處理,未免言之過早,就是這種盲目自信才更令人擔憂!






1 則留言:

  1. 反一座「封存沒開機」的核四是什麼概念呢?

    真的是反核嗎?

    那與日本福島電廠設計、年代都差不多,且有核廢料,還在運轉,又離人口密集區更近,對比較危險的核一與核二又反了啥東西呢?

    題目跟本文相反也在搞,那是故意弄錯還是根本就不想要過關呢?

    那搞那種一魚三吃的題目,那接下來再問掛核四大門要不要開,然後問要不要商轉,補上點心問要不要讓燃料棒從馬路上過呢?

    是吃飽撐著了嗎?

    這種搞法可能一種是腦殘,另一種就是故意作亂,無論哪一種跟著那些人搞,就是一種無腦僵屍的行為,還反核勒,反智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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