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由新竹縣政府所提供之「國家重大建設計畫補充說明書」可知,本件「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特定區計畫」,乃依都市計畫法第12條所擬定,並非依促進產業升級條例或產業創新條例所申請設置,因此,性質上不宜由經濟部擔任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經濟部99年11月9日經授工字第09920419020號,亦明白指出上情,並認為該計畫之審查及核定均非屬經濟部權責。其次,依上開新竹縣政府所提供的說明書第68頁所載,此一號稱「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其產業用地竟然只佔13.73%,而住商用地卻高達40.02%。反觀接替促進產業升級條例的產業創新條第39條規定,所規劃的產業園區,其中產業用地不得低於全區60%、社區用地不得超過10%,兩者完全背道而馳。此外,國立交通大學也加入圈地9.53%,根本名不符實,顯然是在掛羊頭賣狗肉。如果從最積極推動本案的交通大學某林姓教授著墨最多的國際示範村的描述內容,更加可知此案從頭至尾,徹徹底底是在實踐此位教授規劃獨棟歐式豪宅的畢生心願。只是學問好的人懂得隱藏內心真正目的,而天花亂墜地用一些可能他自己也根本無法相信的飾詞來唬弄大家。更加可惡與可鄙的是,竟然拿別人的財產、身家性命來實踐自己的理想。
二、 在政策方向上,如前述,本件根本是都市計畫,而且是假藉「產業型」都市計畫之名,行偷渡人口成長型都市計畫。但台灣目前,既使是工業區,也早已閒置嚴重,何況人口成長型都市計畫的浮濫,連內政部於102.10.17公布的全國區域計畫,於都市土地使用現況自承:「都市計畫的都市發展用地供過於求:1現有都市計畫區可容納人口2512萬人,實際居住人1873萬人(另約450萬人居住於非都市的鄉村區),落差639萬人。如再加上屬都市發展備用地的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則可容納近4000萬人。2非都市土地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應更為審慎,因為人口成長趨緩,且工業區土地閒置嚴重。」(第13頁以下);另於城鄉發展的人口與住宅問題,也自承:「(1)人口成長將轉負:行政院經建會2012的「2012年至2060年人口推計報告」,依「中推計」結果,台灣總人口將於2024年達到2365.6萬人的高峰,之後開始轉為負成長。(2)住宅供給過剩:目前全台餘屋高達156萬戶,其中新北市32.9萬、台中19.9萬、高雄17.6萬、桃園15.4萬、台南12.6萬、台北市12.2萬,合計即達111萬戶,閒置嚴重。」如在細究竹北地區,依內政部統計資料,亦高達近萬戶的空屋。也因此,內政部及各地方政府被監察院嚴詞糾正,該院102年6月6日102內正字第30號糾正文毫不客氣指出:「2011年我國都市計畫區現況人口約1870萬人(筆者按另約500萬人居住於鄉村),面積約為47.5萬公頃,計畫目標人口卻高達2,510萬人,兩者相差640萬人。顯示地方政府規劃都市發展用地供給過量,致都市計畫區域規模不當擴張,不僅耗費行政資源以及公共設施經費,內政部未能嚴予審核與控管,更造成國土資源不當開發並扭曲社經資源配置,均有違失。」來指責該內政部、地方政府或需地機關質疑其必要性、合理性與合法性。
三、 關於總量管制部分,應分下列數個面向加以探討:(1)攸關國家安全層級的糧食自給率,將於2020年前由32%提升至40%,因此對於優良農地的維護及保存,須有更宏觀、更長遠的整體規畫,而非再任意放任變更使用。(2)住商用地過於浮濫,已如前述,更應有嚴格總量管制(限制增加)。(3)交通大學目前於台南、竹北博愛校區均仍有大批閒置土地,尚未開發利用,更其中台南校區未開發之校地面積即逾40公頃。日前清華大學放棄宜蘭校地之開發,前車可鑑。交大顯不應再假藉名義聯合新竹縣政府一起炒作地皮。(4)以知識經濟研發為主為的產業用地,總共才占園區的13.73%,計61.42公頃 。惟查鄰近有竹科的「矽導研發中心」及民營的「台元科技園區」,甚至全台其他各地(尤其中科方於中興新村成立高等研究園區)在在均有尚未開發利用之園區土地,因此,從產業用地的總量來看,本件尚無開發之必要。更何況,無論名稱如何取,計畫如何規畫,土地開發並非單純變更地目、剷平農作物即屬開發成功。計畫中所編定及預計引進的產業,能否及如何落實才是關鍵。但綜觀本件「台灣知識經濟旗艦園區」規劃過程,僅該13.73%的產業用地預計引進產業內容即一變再變,漫天做文章,簡直是先射箭再劃靶;反觀包括國際示範村在內住商用地部分,卻咬得很緊、很死,可見本案根本是假產業之名,行土地炒作之實。
四、 關於使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無可替代性部分,如前所述,「提昇糧食自給率,保護優良農地」,乃經馬英九總統於100年全國糧食安全會議後親口支持背書的行政院既定重大政策。因此,維護及保存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絕不輕易變更使用、避免徵收,乃迭經行政院第3205次、第3247次、第3254次院會通過,應為目前國家最優先的長遠政策。而本件如上所述,全台不缺住商用地,而比例甚少的產業用地,縱有設置之必要,亦極易輔導轉往他處。綜觀新竹縣政府說明必需使用本案預定範圍內的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上開說明書p.7以下)根本是以竹北人口成長需求為理由,而非產業發展需求(益加證明本案是掛羊頭賣狗肉)。經查竹北人口成長的需求,主要原因來自新竹縣政府遷往該地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發展所帶來的人口平移,而非當地居住人口生育率特別高所致。如今,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發展已驅飽和,新竹縣政府遷入已久,能再新增效益有限。因此,應該優先考慮從新竹市老舊社區的活化更新以及便捷的大眾運輸加以替代,在在無開發利用特定農業區農牧用地之必要。
五、 由以上各點,亦可以看出本案並無開發的合理性與必要性。此外所謂高達90%以上居民的支持,乃由主導開發的新竹縣政府所做,其問卷數多少?回收比例多少?寄發對象與時間為何?等待回收時間多少?如未回比例過半甚至極高,原因為何?在在存有疑問,單看今日到台北參加本次研商會議,陳情反對被徵收的當地居民遠比贊成人數多,既知所謂支持本案開發的地主超過90%以上,明顯膨風灌水,應不足採。
六、 綜合以上說明,雖然所謂「國家重大建設」,迄無法定認定標準與程序,但如輕易同意此案冠上「國家重大建設」,不過是再次玷污了「國家重大建設」這個名詞,毫無任何說服力可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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