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識司馬庫斯部落頭目倚岕‧穌隆(Iclyeh Sulung),是因為我受子淩之囑,承辦當年的司馬庫斯櫸木案(詳細過程請參閱部落格另一篇文章《司馬庫斯櫸木案》),接觸後,聽倚岕頭目說起他對找回泰雅族傳統慣俗與律法(Gaga)的堅持,以及尋求重建部落資源共有共享與共同經營的諸多努力,開啟了我對原住民的全新視野(以前是很單純喜歡他們的文物)。
倚岕頭目抗癌多年,今年四月間,作者曾前往三軍總醫院探望他,當時他精神狀況尚好,仍一心掛記著當時發生不久的宜蘭南山檜木巨木盜伐案以及司馬庫斯部落的情形,孰知日前傳來噩耗,倚岕頭目已然過逝,令人婉惜。
原住民一直希望自治,目前官方版的原住民族自治法,正如馬英九本人,虛有其表而無其實。要落實原住民自治,除需土地與財政自治外,西方法制的財產權私有化,可能也會是一項阻礙,而倚岕頭目所主張的部落共有制,或許正是突破此一阻礙的契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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