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報周刊》第1752期刊載陳文茜小姐大作「在放生的旅途中」,提及某法師在漁市場花台幣500萬元買下14,000公斤的魚兒,載到允許放生的水庫,在『阿彌陀佛』的頌聲中放生。她原本心情充滿悲愴,需靠藥物入眠,參加此次放生之旅後,終於放下她的落寞與心痛。
死不認錯的陳大小姐 |
陳小姐動見觀瞻、文筆優雅感人,但該文章過度歌頌「放生」,極易給讀者造成錯誤印象。人類號稱萬物之靈,應該有能力選擇更適當的療傷止痛方法,參加放生活動,不該是選項之一。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長期關注台灣放生現象,曾提出多份調查報告。為免該文誤導讀者,容藉具最多讀者群的 貴報,澄清陳小姐所傳遞的錯誤觀念。
首先,水庫放養太多魚類,易使水庫優養化而破壞水質,究有何供水用途的水庫會容許放生?作者懷疑。
其次,2004年9月及11月,研究會先後完成自92年3月至93年8月,長達一年半的<全台宗教團體放生現象調查報告>及紀錄影片二份針對台灣宗教團體放生活動所做的調查報告。訪查全台2007個寺廟、團體發現實際從事放生者約483家,估計每年放生金額至少2億元,放生動物數量超過2億隻。另訪查北中南三大鳥店集散區,則發現155家業者中,有將近6成專職販售各式放生物,而且還接受預定鳥種與數量,以方便事先捕捉或繁殖。放生地點遍及全台各地,包括山林、河川溪流、湖泊、海岸、沿海、港邊、水庫、高爾夫球場、公園等,而且物種繁多,包括鳥類、魚類、蝦蟹類、貝類、爬蟲類(其中還包括毒蛇)、昆蟲類、軟體動物,乃至靈長類的彌猴等,更包含走私的外來物種。
2009年1至9月間,研究會繼續追蹤調查經過5年政府民間組織大利推動教育宣導後的放生情況,發現並無改善:例如被繁殖或被捕捉的各式放生鳥,放生過程一抓一放間,仍常造成許多傷亡;許多養殖魚類,常常不分淡水或鹹水養殖,通通一起被倒入水庫或海中!其他物種,亦常不分放生地點的生態環境是否適當,而隨意放生,事後造成放生動物因環境因素而大量死亡或形成另一種生態浩劫。
放生團體藉強調功德與消除業障,鼓勵民眾從事放生,甚至偶而還會強調「神蹟」、「奇效」。例如研究會就錄到北部某放生團體表示:「放生功德很大,但放生金額最好不要太少,錢多一點『會比較有效』,像之前有一位民眾是『躺著』(意指重病在床)一起出去放生,放生完後就『站著』回來了,因為他放的金額很大,立刻就有了效果。」此外,台灣寺院常藉舉行法會,讓信徒們主動的集資放生或由寺方主辦信徒們發心樂施,透過商人定期的、大量的捕捉各種生物來放生,對減少「肉食者」的影響效果有限,反而增加動物的傷亡。根據生態學者許富雄、邵廣昭2007年<放生對鳥和鳥類生態的影響>研究報告,發現放生過程,易使鳥虛弱無法飛行,傷亡機率很高。其他如野生蛇、龜等,都是原本在野外活得好好的,卻因為「放生需求」,導致牠們從野外被捕捉、運輸、買賣,然後再放生。也就是說,只要有市場需求,不管是保育類或外來種,是否會造成動物死傷及生態浩劫(如引進沒有天敵的外來物種),信徒沒注意,業者根本不在意!
事實上,備受佛教界尊崇的印順導師就曾在其著作中要求善心的佛門弟子,少為自己的功德打算,多為無辜的放生物想想,呼籲:「以放生為事業的法師、居士們!慈悲慈悲別放生!」。放生在「梵網菩薩戒經」、「金光明經」中曾被提到,但指的是由渡人到普渡眾生的慈悲心。經中談到放生的真意,是在自然的因緣中遇到動物受傷或在死亡邊緣,需發揮慈悲心設法搶救,如此隨緣放生,才是功德。
我們必須鄭重澄清,現今已商業化的放生,很可能等於放死,未必是積善,反是造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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