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精簡版刊載於100.07.16蘋果日報
近來接連發生稻穀收購價與香蕉、木瓜與大蒜等產價大跌,農民無語問天等話題。或許產地價、批發價實際情形確有爭議,但農民最後血本無歸,應是事實。大選將屆,弱勢農民手中也有一張等值的選票,所以兩黨總統候選人為了選票,密集探視農災,但皆未提出整體的因應之道。翻開台灣農業史,其實發生這種農產品豐收時價跌、欠收時價漲的情形頗為普遍,會引發重大爭議,通常問題在於政府的因應態度。如果老等層出不窮的問題出現,再來善後,一定難免左支右絀。聯合國糧農組織明白預告糧食危機已迫在眉睫,政府也宣示將糧食安全提昇至國家安全層次,那麼,我們是否也需要具有國家安全層次高度的制度性決策?
台灣農業的衰落與因經濟產值低而遭輕忽,主要來自於台灣經濟結構工業化與為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而簽署對本土農業極為不利的農業協定有關。工業經濟或許產值高,但結構性的高失業率與生活環境的污染,是其未來難以估計的代價。在跨國企業操縱下,WTO只在乎貿易的自由化,並不在乎貿易是否公平?其有關糧食貿易條款更助長具規模經濟的跨國企業壟斷全球糧食貿易;此外,WTO要求會員國政府裁減對糧食生產與交易補貼,更讓弱國小農深受其害。除不能從事會妨礙市場機制的補貼外,其實偽善的歐美國家還是有迂迴的補貼制度。WTO只反對會「扭曲市場競爭」的補貼(也就是會妨礙跨國企業壟斷與經濟殖民的補貼),但歐盟有已行之有年的「單一給付制度」,依每一農戶所有的農地面積與區位決定每年補助若干。另如農民的耕作方式有助於文化、生態、自然景觀的維護或從事保護農業生產環境,亦可獲得以「對地補貼」為名的直接給付。這些補貼,都與被商品化的糧食生產與市場交易無關,因此,不僅不在WTO禁止之列,甚至已是聯合國糧農組織為因應糧食安全極力鼓吹的制度。
其實保護農業,反而是目前所有高度工業化國家最關心的課題。上述補貼制度,依清華大學彭明輝教授在《糧食危機關鍵報告-台灣觀察》一書所統計,各國政府的補貼占農民總收入比例,歐盟為34%,美國20%,日本與韓國分別高達58%與63%。反觀台灣,除老農年金外,主要反而是不利於農業生產環境保護的休耕補貼。
台灣的農業,除了一再發生農價大起大落問題外,全台普見的農地違規使用,尤其會帶來污染的違章工廠入侵;休耕期間被盜挖土石,甚至再回填有毒廢棄物等情形,也屢見不鮮。如政府能站在國家安全的高度思考,從源頭導入上述直接給付措施,藉單一給付制度所提供的生活支持給付(有學者指出瑞士對每戶農民所提供的補貼高達新台幣140萬元),讓農民生活收入來源不致完全依賴不確定性高的農產收入,哀怒、自殺或抗爭的情形,自然大為減少,而且有利青年返鄉。再搭配對地補貼,因其建立農民對農業生產環境的保護之上,只要誘因足,再落實稽查制度,上述違規使用與盜挖、回填等情形,亦將大幅減少,一舉數得,何樂不為?最後於末端,再佐以產銷預警監控制度,以避免產量過剩,大部份農業問題應可迎刃而解。
或許有人會質疑財政困窘問題,但如果糧食安全已提昇至國家安全層次,在經費編列的優先順序上,根本不應該是問題,否則檢討刪減蚊子工程、煙火式活動與休耕補貼,再撙節其他支出,相信只要有決心,一定做得到。
中國總理溫家寶幾個月前曾說土地是農民最大的社會保障,其有多少真心,可能有待商榷,但這句話確屬真理。糧食乃是滿足人類基本需求的民生物資,糧食危機迫在眉睫,如無法平價供應足夠糧食讓所有人民吃得飽,社會必將動亂,政權勢將不保,所以農地與農民甚至可以進一步稱為社會與國家最不可或缺的安全保障。農委會在年初的全國農業與農地會議,也曾討論將上述直接給付制度納入農業基本法。如政府要完整回應農民凱道訴求,除嚴格保護優良農地外,應將上述直接給付制度納入農業基本法並積極推動完成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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