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立蒼茫

Example 10 - Another Advanced Exam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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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環境永續

    政府拼經濟的腦袋最需要創新!如果連央行都僅能提出靠救房市或設立石化產業專區救經濟的方案,是否意味著整個政府(高層政務官)都已黔驢技窮,應該換腦袋當家了?

2011年6月20日 星期一

「環境正義與國土安全」與談文

(2011.06.19 台灣智庫十週年研討會「環境正義與國家安全」主題與談文)

         我國環境基本法第三條明定:「基於國家長期利益,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均應兼顧環境保護。但經濟、科技及社會發展對環境有嚴重不良影響或有危害之虞者,應環境保護優先。」此外,同法第二條第二項也規定:「永續發展係指做到滿足當代需求,同時不損及後代滿足其需要之發展。」有別於長期以來,發展主義壟斷了台灣的國家發展方向與發言權,2002年12月11日公布施行的環境基本法上述規定,確立了環境優先(其內涵是保障人民健康生活環境)與世代正義二大基本價值與政策指導原則。

         撇開2002年以前無可期待的時期不談,2002年12月11日環境基本法施行後,本以為政府有所覺悟,可以有所期待,但我們看到的政府長期整體施政表現,卻仍然是背道而馳。除了像2005年修正《土地稅法》,大幅調降土地增值稅的稅率;2009年修正遺產及贈與稅法,大幅調降遺產稅及贈與稅的稅率;加上2010年立法通過《產業創新條例》等法案不斷給予企業財團與有錢人各種租稅優惠、獎勵補貼與降低課稅的稅率,以及長期以來工業用水、用電都比民生用水、用電便宜,造成北部地區土地與房屋價格的飇漲,貧富差距迭創歷史新高外,近三年來,烽火遍及全台的土地徵收案件(財團與地方派系炒作地皮的手段)、被財團綁架而盲目失序的產業政策、層出不窮的工業污染、水資源掠奪及農業與糧食危機等等,在在侵奪弱勢人民現在與世代的生存資源,造成自殺事件類似以及圖活的人民必須不斷上街頭抗議的生存危機。

         目前政府施政,可怕之處是:只求當下,不顧未來;只問實力,無視公平。馬政府誇耀去年經濟成長的好成績,但我們要問,經濟似乎成長了(其實只是比較的基期低),但為何社會貧富差距卻更大、財富重分配更加極端?經濟發展的成果,不是應該全民共享?社會不是應該均富?為何我們現今的經濟成長,是建立在不斷擴張物質欲求,消耗天然資源,污染水、空氣與土地等公共財之上?在有限的生態資源下,面對人民生存與全球人口成長的壓力,地狹人稠資源少的台灣,究竟該隨波逐浪走歐美以貪焚欲求帶動經濟繁榮卻以第三世界為壑的老路,抑或該盡速思考如何走出適合自己的新路?
         GDP只是衡量一個國家或地區經濟活動的量度,它無法創造富足,更談不上分配的公平正義。而高度工業化的經濟發展,就業人口只會減少,不會增加。但政府卻一直打著這二項藉口,為企業財團徵收弱勢人民土地,或假公共建設之名,透過民間參與公共建設制度(即俗稱BOT、OT等)大肆將公共財(尤其好山好水)私有化予財團,在「山也BOT,海也BOT」之後,一般人民也再也無福(無暇也沒有消費能力)享受這些好水好水的公共財。

         台灣目前面臨強、弱勢族群與世代之間的資源分配不公,以及人類對其他物種侵凌掠奪的不義,這些問題絕非隨便喊出「環境正義」、「世代正義」等口號就可以船穿水無痕。它是攸關政權輪替,甚至危及台灣能否立國,人民能否在台灣立足生存的關鍵因素。如果政客始終只知甘為奴倀,聯手企業財團壓榨人民,或許台灣也會需要茉莉花運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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