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3月8日 星期五

士林文林苑案王家最新狀況聲明稿

  各位媒體朋友可能接獲一項錯誤的訊息,說文林苑王家敗訴,今天(3/8)法院來測量拆除王家貨櫃組合屋。

  本人詹順貴律師,乃現今王家委任律師,澄清如下:

2013年3月6日 星期三

徵收與徵用之差別-兼論台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規劃技術選項

共同作者為黃昱中 
  土地徵收條例,顧名思義,主要是在規範政府欲徵收人民土地時,所應具備之實質要件、程序上應遵守事項以及如何補償的法律,但也因法律名稱僅用徵收,因而易使一般公務人員忽略了其實條例內尚有另一種「徵用」制度,可作為政府機關規劃興建公共建設時的選項。交通部鐵工局也不例外,他們在規劃台南市鐵路地下化工程(以下簡稱本案)時,顯然是以工程施工技術方便性、安全性為最優先思考,並基此採用他們僅知的「徵收」,作為規劃的唯一選項,對鐵路沿線居民友善的思考,僅是盡量以徵收面積較小或受影響居民戶數較少方式為之,因而訂出路線東移的方案,並自認此為最佳且唯一方案。交通部鐵工局的用心固然值得肯定,但我們要問:如果導入沿線居民願意接受且於法亦有據的「徵用」,思考工程規劃的選項,不在影響安全的的前提下,是否即出現多元可行的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