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3月10日蕭副總統主持總統府財經諮詢小組第32次會議,討論「因應國際能源及物價上漲之對策」,該小組會後表示政府應加速推動太陽能及電動車等綠色能源量產及提倡米食運動,推動休耕農地復耕,評估赴海外生產生質作物及農產品,確保糧食長期安全機制。此為繼吳揆於去年歷經苗栗大埔事件及717凱道守夜後,回應農民訴求,宣示未來特定農業區不再輕易釋出他用,及日前正式對外宣佈要將糧食安全提昇為國家安全問題後,政府高層再次對糧食安全之重視,值得肯定,但仍有盲點與不足。
首先,要推動農地復耕,下列問題必須解決:一是須先建構完整的農地生產資訊,以利事先掌握各種農作物當期種植面積與預估產量,俾減少一再發生單一作物因搶種導致價賤傷農的情形。二是早期農地休耕,固然是因國人飲食西化,稻米產量過剩。但近年來更多實質原因,則是工業搶農業用水所致。依水利署資料,台灣降雨量名列世界前矛,惟因降雨集中在夏季,國人實際上可分配使用到的平均降雨水量,約僅世界平均值的1/7,乃屬水資源貧瘠國家。在經濟高度發展之後,工業大幅搶用農業與民生用水,於台灣產業仍無法聚焦加上水資源不足的情形下,如何在何種農地推動哪些作物復耕?不可不慎。第三,欲效法日、韓赴外租購農地,不問種植生質或糧食作物,除增加食物旅程,有悖減碳政策及因運輸成本增加而墊高價格外,勢將影響當地貧困人民糧食供應的量與價,有違公平正義,更不宜冒然行之。
其次關於糧食安全,也有二個問題應先解決:一是儲備糧食,涉及糧食來源是否充足?而且儲糧終究會坐吃山空,有其侷限。加上未來可能有錢也未必買得到糧食;石油枯竭,運費暴漲,導致進口糧食價格隨之暴漲,甚至根本拒運,讓貧困的弱勢族群無法溫飽等,此時唯有儲備與保護足以生產符合糧食安全產量的農地,並嚴禁再任意違規使用或變更使用(尤其是政府以土地重劃或徵收為手段的系統性大規模變更使用),才能於面對全球實質性糧荒之際,有足夠的農地可以啟動另類的「國安機制」,即立即復耕或轉作,以便可以有足夠時間生產足夠且價格合宜的糧食。二是立即針對全國農地現況與農民家戶現況重新全面盤查。因為台灣農地現況,全台違規使用情況頗為嚴重,其中尤以新北市、台中、彰化、南投等地區供違章工廠使用為最。或許因為台灣選舉多,難以苛求地方政府強力取締早已沈疴難起的農地違規使用,但至少政府應該可以立即重新全面盤查全台可耕農地,建立完整資訊,重新依其完整性與生產力條件,訂出保護的優先順序。並且為確定有足夠的農民與農耕技術的傳承,也同時普查農民家戶人口、生活情形與農耕技術條件,以確保一旦發生全球性糧荒,得以在詳實掌握農地條件與農民農耕技術下,有效啟動因應方案。
當然,為確保這些擁有良好農耕技術的農家生活的穩定與農地被妥善照顧,政府應該效法日、韓及歐美國家,從「對地補貼」即以農地為補貼對象的直接給付措施概念 (direct payment) 著手,在符合WTO農業協定的國際規範下,實施「所得支持給付」與「農業環境給付」。前者是從農業多功能目標著眼,補助農民為協助國家達成此一目標所應給予基本生活條件之保障;後者則從糧食安全攸關國家安全與國民健康著眼,透過此種補助,協助(或要求)農民減少用藥、施肥,以保護農業生產環境的健康及減少污水地下水及地表水。據悉農委會已有意在「農業基本法」草案中提出此種對地補貼措施制度,但應加快腳步。因為透過此種「對地補貼」制度,提高農家整體所得,才能對症下藥實質支持農業,並提供誘因讓年青人返鄉傳承農耕技術,進而提供都會人口量、價穩定的糧食。至於日前藍營立委因為擔心年底立委選情,擬修法再度提高老農年金的老戲碼,其用意只在政策買票,不僅無助於農業發展或提升糧食自給率,對於老農渴望的青年返鄉,也不會有實質的幫助,根本不值一晒。
至於關於屏東八八受災戶政府輔導的養水種電計畫,中央政府於去年底卻輕易背信毀諾,是否還有其他業者敢相信政府政策發展本地太陽能綠色產業,更是大有疑問。
短短三年內,發生二次全球物價飇漲,雖有人為炒作成份,但無可否認主要是因氣候異變造成的實質糧荒所致,惟台灣近日仍發生高麗菜及大白菜因豐收而價賤傷農的情形,因此,欲徹底解決台灣糧食安全,應全面觀照,不能偏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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