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刊載於《人籟雜誌9月號》
由於時空環境的演變,除政治運動外,單純社會運動,要動員大規模人潮上街頭抗爭(尤其長期抗爭),已經非常不容易,加上媒體八卦嗜血與偏愛各自立場而不尊重專業的亂象,僅僅召開記者會、發新聞稿或投稿民意論壇,均難獲青睞。
如何讓社會運動所提的議題,獲得更深入的討論與更廣泛的關注?是目前社會運動普遍遇到的瓶頸。以下謹就個人從法律層面協助處理環保議題的經驗提出分享,並嘗試歸納出未來社會運動可以進行的模式:
澎湖吉貝沙尾,一個寬約150公尺長約400公尺的美麗沙灘,它曾經長期被占用,並面臨BOT的開發壓力。此案分為二部份,一是澎湖縣前議長陳西南以海上樂園為名,承租沙尾外圍1.2公頃國有土地,卻竊占近18公頃國有地,將沙灘私有化收費營運,同時違法興建大批小木屋,非法營利數十年,然而相關機關均予坐視放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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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圖片均由林子淩秘書長所攝 |